木质防火门
详细说明
木质防火门的洞口尺寸、构造尺寸应符合GB 5824《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》的规定。 木质防火门 木质防火门 木质防火门的制作要求: 1)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。框、扇拼装时,榫槽应严密嵌合,应用胶料胶接,并用胶楔加紧。 注:在潮湿地区,Ⅰ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,Ⅱ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。 2)制作胶合板门(包括纤维板门)时,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,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。应在横楞和上、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,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。 3)门的制作质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 (1)表面应净光或磨砂,并不得有刨痕、毛刺和锤印。 (2)框、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,割角、拼缝应严实平整。 (3)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允许脱胶。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。 (4)门制作的允许偏差,应符合表5.1-1的规定。 1.木质防火门宜为平开门,必须开启灵活,并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. 2.用于疏散通道的木质防火门应具有在发生火灾时能迅即关闭的功能,且向疏散方向开启,不宜装锁和插销. 3.带有子口的双扇或多扇木质防火门必须能顺序关闭. 4.木质防火门的门框与门扇搭接的裁口处宜留密封槽,且镶填不燃性材料制成的密封条. 5.当条件具备时,宜将门扇与门框装配成套,装好全部小五金,然后成套安装. 6.木质防火门制成后,应立即刷一遍底油(干性油),防止受潮变形. 7.小五金安装应用木螺丝固定,不得用钉子代替.